晚上9時許,一10歲男孩騎自行車在機動車道內逆向行駛,與轎車相撞。事故造成男孩腿部骨折、頭部受外傷。 據了解,由于監護人的疏忽,男孩偷偷騎車外出,從而引發悲劇。
這起看似偶然的事故 背后暴露的是 暑期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漏洞 未成年人違法騎行電動自行車上路 引發的事故同樣觸目驚心!
近日,一13歲男孩駕駛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,在虹橋路主車道內由南向北快速駛來,行駛至香榭麗西門時,遇張某駕駛轎車由北向南左轉,男孩緊急避讓連人帶車跌地滑行,電動車滑行時撞到了轎車的前保險杠。事故致男孩膝蓋處輕微擦傷,雙方車輛損壞。
近日,一14歲男孩駕駛電動自行車違規搭載一17歲男孩沿江陰市徐霞客鎮峭岐惠民路由西向東行駛,與前方突然變向的自行車碰撞后失控,又連撞路邊電動車及行人。事故導致4人受傷,其中一位受傷的自行車駕駛人是一位年僅13歲的女孩。
1 ►年齡是硬門檻 根據法律規定,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,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,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一名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,16周歲以上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。
2 ►守法是安全線 走對路: 非機動車道內行駛;無非機動車道時,靠車行道右側行駛。 守規矩: 騎行前檢查車況,佩戴頭盔,不闖紅燈,不逆行,精神專注。 控風險: 控制速度,雙手握把,橫過道路應下車推行。
3 ►監護是責任關 家長應根據孩子的身高、體型,為其選購合適的電動自行車或者自行車。 加強對孩子的教育,培養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識。
來源:無錫交警 |